新疆化工全厂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疆化工全厂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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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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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新海****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680.493000 658.93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自治区、(新)法计(2024)015号、2029年10月31日 专项计量授权证书、**地区范围内、(新)法计(2024)企019号、2029年08月07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不适用
业绩 1、油气运销部交接计量器具外送检定项目、中国****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1 年 6 月 1 日
2、****点击查看计量器具检定及校准服务、****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8月4日
3、(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点击查看公司、2022 年 1 月 1 日
4、****点击查看研究院2024-2025年油田各单位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技术服务、中国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9月
5、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国网****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4月
6、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检校项目、****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9月
7、技术服务合同、****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6月
8、2024年度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电力建设调试所、2024年2月
9、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研究院、2024年3月
10、2025年销售计量器具检验测试、中国石****点击查看公司新****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3月
11、热控实验室标准器及厂区气体泄漏报警仪检定、图木****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3月
1、**子作业区2022-2024年仪表校验及计量设备送检技术服务项目、****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1月25日
2、2023****点击查看中心仪器仪表检校准、中国石****点击查看公司新****点击查看储运中心、2023年3月31日
3、计量器具检校验技术服务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6月15日
4、**中泰化****点击查看公司电石厂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校准、**中泰化****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01月08日
5、**中泰化****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树脂厂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校准、**中泰化****点击查看公司、2023年5月1日
6、**中泰化****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树脂厂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中泰化****点击查看公司、2021年07月30日
7、计量器具委托检测、**湘****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3月1日
8、计量器具检校验技术服务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3月31日
9、****点击查看公司便携式检测仪检定维检修项目、****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04月01日
10、监视测量设备检测校准、**湘****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1月1日
11、****点击查看公司便携式检测仪校验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05月10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胡博文 电话:0951-****点击查看892
邮箱:****点击查看2390@chnenergy.****点击查看.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