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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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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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教育,培养大学生的高尚品德, 提高德育工作水平,运用科学、合理、公平、全面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德育表现情况进行记实量化,提高我院学生道德素质。根据《****点击查看学校德育大纲》、《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点击查看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德育学分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坚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

第四条 德育学分考核成绩作为评奖评优、党员、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要求学生至少德育素质考核成绩达到“ 合格 ”才有资格评选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和党、团荣誉获得者,德育学分考核成绩需达到“优秀”,(“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考核学生在校期间德育学分的平均成绩)。党员、团员发展、转正,考察期内德育学分必须达到“优秀 ”。

第五条 德育学分考核成绩及内容将纳入毕业生档案。

第六条 德育学分考核成绩将作为学生是否合格毕业的考核内容,在校期间德育学分平均分在80(含)分以上者为德育考核合格,予以毕业。在校期间德育学分平均分在80分以下者为德育考核不合格,需进行重修或进行转换至合格。德育学分成绩在110分以上者为优秀。

第二章 考核组织架构

第七条 为加强对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工作的领导,学院建立院级、二级系部、班级三级****点击查看小组。

第八条 学生处负责制定全院的实施办法,并具体负****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工作,****点击查看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素质信息档案。

第九条 各系部成立****点击查看领导小组(至少含3名学生代表),****点击查看小组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全面负责本二级系部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及学生代表至少5****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完成学生个人材料收集与评定工作。

第三章 考核时间和程序

第十条 学生德育学分考核包括系部评审、学院审核确认。

第十一条 针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全方位做德育素质考核。

第十二条 辅导员根据德育践行实际情况,结合德育素质考核标准,填写相应考核登记表。每学期汇总一次,向学生通报一次。学生可随时在辅导员处核查本人德育学分情况。

第十三条 ****点击查看小组根据辅导员上交的考核登记表,结合班级德育实践的第一手材料对其进行审核、评议,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测评结果公示不少于 3个工作日。若学生对本人或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点击查看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 3个工作日 内答复学生。****点击查看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 3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第十五条 学生处负责汇总各二****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素质分数,****点击查看小组审批确定,****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素质信息档案。

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计分

第十六条 学生德育按照每生100分原始分,对照以下考核项目、评价内容,根据每名同学德育践行情况实施加、减分,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德育标准

加分考核细则

得分

爱党、爱国、爱校, 在思想上与党中央 保持一致,关心时事,注重政治理论知 识学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其他政治活动,集体观念强。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1.积极向上,递交入党、入团申请书或思想汇报加1分/次;

2.党校、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结业加0.5分/次,获优秀学员荣誉者加1分;

3.思政必修课程成绩高于90分(含90分)者加0.5分/门;

4.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事迹者加0.5分/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 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1.****点击查看图书馆、教室、食堂、实验室等管理制度加2分;

2.学期内无违纪行为加2分;

3.对不良现象、错误行为敢于批评指正加2分/件次。

文明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老爱幼、懂得感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团结同学,寝室关系和谐加0.5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加0.5分;

3.个人表现突出,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1分,系部表扬者加0.5分;

4.文明礼貌,举止得体加0.5分;

5.爱校、荣校、对学校培养感恩加0.5分;

6.公共场所随手关灯,节水节电;食堂就餐不浪费粮食加0.5分;

7.有节能环保意识,热心环保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外环境保护及**循环利用志愿服务活动加0.5分。

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正确处理个人和国家、集体、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

1.对学校管理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并被采纳加1分/次;

2.及时阻止校内外各种不良事件发生加1分/次;

3.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行为者加10分/次;

4.抢救国家、人民财产有突出事迹者加10分/次;

5.积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供舆情信息加 0.5分/次;

6.积极宣扬反馈校园好人好事,加0.5分/次。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1.主动检举他人舞弊及不诚信行为加1分/次;

2.各类考核考试、作业、实习报告等坚持诚信,无抄袭现象加1分;

3.诚实守信无瞒报虚报现象加1分。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自强不息,学业有成。

1.学期内学生个人无任何迟到、旷课、早退记录加2分;

2.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分在 80分以上(含80分)加2分;在 70分以上(含70分)加1分;

3.积极参加学术课题申报、参加专业学术竞赛、社会实践、技能竞赛等省级比赛加0.5 分/次;

4.通过各类考级考证考试并获得证书,加1分/次。

积极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寓良 好居住环境的营造, 配合“学习型公寓 ”、“文明寝室 ”的建设。

1.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加1分;

2.积极参与校园活动,投身公寓文化建设加0.5分/次;

3.关心寝室成员,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加0.5 分/次。

4.所住寝室学期内无任何违纪、违规通报加1分/人。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培养团队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友爱同学,待人礼貌,豁达宽容。

1.****点击查看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加 0.2 分/次;

2.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热心服务集体活动,根据明确的活动记录加 0.2 分/次;

3.获得国家、省、市、校、 二级系部的集体荣誉,团队成员加2分,主要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加2分。

4.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并顺利完成实践内容者加5分。(校外实践需提供证明材料)

5.每参加一次社团常规活动加0.5分,一学期上限为5分。

6.在社团活动中担任组织者或负责人,根据活动规模和效果加1-2分。

7.为社团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加1.5分

8.参与社团文化建设,如制作宣传资料等加1分。

9.被社团成员一致认可为品德优秀者加1分。

10.****点击查看学校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加2分。

11.志愿汇后台时长转换学分10小时为1分。

12.注:志愿汇后台时长转换学分最高限制为5分;且志愿者如果被评为消极志愿者或志愿服务期间消极怠工者不可进行志愿时长转换学分

弘**华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关心 集体、热心公益,崇尚美德,积极向上。 在组织委派或自己主动参与并承担社会工作中积极主动尽心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乐于助人、好人好事行为加 0.5 分/次;

2.无偿献血加 0.5/次;

3.爱心捐助加 0.5分/次;

4.学期内学生干部考核成绩在“合格 ”(含) 以上者,加 1-4分(身兼数职者限加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学生个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德育方面 表现突出,受到学校、集体及社会的充分肯定,予以奖励。

1.学期内学生个人获得市、省、 国家各项荣誉称号(学术及专业技能竞赛除外)或奖励表彰者,加3分;

2. 学生个人参加各类比赛(学术及专业技能竞赛、互联网+大赛除外)获得系部、院、校、市、省、 国家荣誉加 2分;

3. 学期内学生个人先进事迹受到各级媒体关注并报道,或被各级官方机构或行政单位表扬的,县级加2分/次,市级加 4分/次,省级加8分/次, 国家级加15分/ 次;学生团队被报道在此基础上酌情加分(取最高项加分,不得累加)。

项目

德育标准

减分考核细则

得分

爱党、爱国、爱校, 在思想上与党中央 保持一致,关心时事,注重政治理论知 识学习,积极参加政 治学习和其他政治活动,集体观念强。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1.参与邪教、宗教迷信组织及其活动者扣10分;

2.思政必修课、.形势政策课程低于60分者,扣2分/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 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1. 受通报批评扣 3分/次、警告扣 6分/次、严重警告扣10分/次、记过扣 20分/次、记过以上扣 25分/次;

2.****点击查看学校请假制度扣1分/次;

文明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老爱幼、懂得感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讲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1.谩骂或威胁师生者扣 2分/次;

2.通宵上网影响他人休息****点击查看电脑行为者扣 2分/次;

3.有意损坏公共设施和他人财物者扣 5分/件次;

4.乱丢垃圾、胡乱涂画、破坏环境者扣 2 分/件次;

5.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诽谤和辱骂他人言行者扣 5-10分/次;

6.在公共场所抽烟者,每次扣2分;

7.食堂就餐不遵守秩序者扣0.5分/次;

8.翻墙出校者扣10分/次。

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正确处理个人和国家、集体、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

1.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行为者扣 3分/次;

2.****点击查看学校利益、****点击查看学校形象行为扣 5分/次。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1.贫困资助及各类补助、评优评奖等申请不诚信行为扣5分/次;

2.各类考核、考试不诚信行为扣 5分/次;

3.有各类考核、检查、测评申报虚假信息,伪造荣誉等不诚信行为扣10分/次;

4.纵容、包庇违纪违规行为扣 5分/次。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自强不息,学业有成。

1.考勤记录有旷课行为者扣2分/次,有迟到、早退行为者扣 1分/次;

2.课堂吃食物、上课玩手机、睡觉行为扣 0.5分/次;

3.作业抄袭,借抄袭,扣 0.5 分/次;

4.课堂上不服从教师管理,干扰教学秩序,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5分。

积极遵守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公寓良 好居住环境的营造, 配合“学习型公寓 ”、“文明寝室 ”的建设。

1.寝室内私拉电线、违章用电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扣3分/人次;

2.未经允许私自调换寝室者扣 2分/人次;

3.寝室晚归扣1分/人次,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扣 2分/人次;

4.寝室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寝室成员扣 2分/人次;

5.经催缴拖欠寝室水电费行为,寝室成员扣 1分/人次;

6.寝室有养宠物记录者,寝室成员扣 2分/人次;

7.外带人员在寝室过夜者扣10分/人次;

8.宿舍有行窃行为者扣10分/人次;

9.就寝后,大声喧哗,打电话、玩游戏、直播等行为影响其他人休息扣1分/次。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培养团队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友爱同学,待人礼貌,豁达宽容。

1.无故缺席班会、党团等活动扣0.5分/次;

2.未经****点击查看组织的集体活动扣 0.5分/次。

3.举行集体活动随意走动,说笑疯闹,不按要求着装和参与者,每次扣2分。

4.报名参加社团活动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5.在社团活动中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扣2分。

6.不配合社团工作安排,推诿责任扣2分。

7.如果因不当行为对社团贡献产生负面影响,酌情扣 2 - 5 分。

8.在社团中与他人发生严重冲突扣3分。

9.有不诚信行为,如虚报活动参与情况等扣3分。

10.如果参与社团活动但未取得任何成长进步,且态度消极,可酌情扣1-3分。

弘**华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关心 集体、热心公益,崇尚美德,积极向上。 在组织委派或自己主动参与并承担社会工作中积极主动尽心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 学生干部失职,对工作产生影响者扣 3分/次;

2.本学期学生干部考核 为“不合格 ”者,扣 4分。

3.学生干部不作为、不服从管理者扣3分/次。

注:(1)在德育素质考核中,遇到在上述规定条款以外需要加减分项时,需由二级系部向学生处递交书面材料。

****点击查看学院总则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情况说明,经学生处审核后方可实施。

各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或个人活动参与学生需进行德育学分加减的,由组织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并开具相应证明和支撑材料,报学生处汇总下发至辅导员进行德育学分加减。

学生参加社团及社团活动需进行德育学分加减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或社团指导单位提供依据及材料,学生处汇总下发至辅导员进行德育学分加减。

由保卫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反馈的学生德育情况,由以上部门提供学生德育事实依据和情况,学生处汇总下发至辅导员进行德育学分加减。

凡有重大违纪、违法事件,****点击查看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学生按照《****点击查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德育量化考核平均成绩为学生在校四个学期总成绩的平均分,平均成绩高于80(含)分为德育考核合格;平均成绩低于80分为德育学分考核不合格,要求转换或兑换学分。在日常管理中,若学生出现德育学分扣分情况,辅导员应及时予以教育纠正,并帮助指导扣分学生通过其他德育加分途径进行转换。

第五章 德育类荣誉称号申请

第十八条 德育类荣誉称号申请时间为每月末、学期末、学年末,审批时考核每阶段德育学分的平均成绩。

第十九条 ****点击查看大学生德育素质考核内容,德育类荣誉称号分设“月度德育素质标兵”、“学期德育素质标兵”、“年度德育素质标兵 ”。

第二十条 申请德育类荣誉称号需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学生思想道德准则和我院学生管理规定;

(2)学期德育素质标兵需为本学期本系部德育学分排名前8%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考核;年度德育素质标兵需为本学期本系部德育学分排名前5%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答辩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本人如有需要可以查阅个人德育素质评价表中的记录,但不得任意更改。如有疑惑,****点击查看小组核实、****点击查看小组同意后方可更改,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修订权****点击查看学院****点击查看委员会,修订时间为每年八月,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点击查看学院

学生德育学分考核流程

一、****点击查看学院学生德育学分实行每生100分原始分进行考核加减。加分无上限,减分低于80分为德育考核不合格。

二、德育学分实行每学期班级公开通报一次,另学生可随时到辅导员处单独查询本人德育学分加减情况。

三、德育学分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入团等重要考核指标。

四、德育学分考核作为学生管理的重要抓手,实行辅导员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系部和学生处审核确认。

五、学生在校两年,四个学期,辅导员需通过德育学分考核鞭策和勉励学生上进。对减分学生进行实时教育,并帮助和督促后进生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转换加分,从而达到教育目的。

六、原则上在学生实习离校前,不能出现学生德育学分考核不合格情况;如出现学生实习离校前德育学分不合格,辅导员需督促和帮助学生在实习期间转换德育学分。若学生发生重大事故,****点击查看管理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况,按照《****点击查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德育学分不再单独考核。

七、因病、因事休学及应征入伍不在校学生不参与德育学分考核,待学生返校正常参加教育教学后进行德育学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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