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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下列地块的供地结果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土地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受让人 |
1 | ****点击查看电站项目 | **市廖家镇民和村5组 | 13266.8 | 供电用地 | 50年 | ****点击查看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15天:2025年9月2日—9月1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公示所列项目用地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联系方式
申请地点:****点击查看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自然**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7410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