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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更新改造(气化厂生活区等小区一级支管网改造)工程
2、采购编号:**竞磋采购-2024-46;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5日
4、评审日期:2024年9月20日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点击查看-1 | 本工程为**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更新改造(气化厂生活区等小区一级支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市,主要工程内容有:气化厂生活区一级支管网改造、东园小区一级支管网改造、**市河滨小区二级主管网改造。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原区陇海西路338号5号楼2006号 | ****点击查看503.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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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董岐春(组长)、史宏智(采购人代表)、刘琳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按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19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珠江路中段
联系人:廉先生
联系方式:137****点击查看1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道197****点击查看广场A座南区1703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8173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8-****点击查看143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