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非机动车充电桩(棚)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含山县非机动车充电桩(棚)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8-06

招标详情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联系人4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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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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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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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县非机动车充电桩(棚)信息化提升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

****点击查看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5]5号)

发包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服务实施地点

**县域内

项目规模

**县非机动车充电桩(棚)信息化提升项目位于**县环峰镇全域小区,新增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及智能充电控制器等配套设施,新增非机动车充电端口及设施配套并接入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系统收费,壁挂式灭火剂等配套、配套安防消防类视频监控及后端管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约550万元。

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

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相关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发包范围

1、包含但不仅限于拟发包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范围内的项目施工监理。

2、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工程监理。

3、延伸服务:监理合同签订后,项目总监必须驻场服务,提供施工优化、工程变更、安全管理、设计、招标、造价、设备选型等相关咨询服务

发包控制价

本项目的采购控制价为费率,按**市相关规定及标准:工程造价*1.1%。

成交价

1、成交费率为:1.1%,实际监理费用=经国家审计的工程结算价×成交费率(1.1%),监理范围内的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资格:须具有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应能体现信息化项目监理,若无法体现,须另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

4、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

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

5、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在****点击查看登记。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1日现场登记;

2、登记时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及证明材料(若有)、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社保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登记资料不退还)至****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服务费

评比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供应商,成****点击查看财政局(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评比结果。

评比时间和地点

1、评比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时间)

2、评比地点:****点击查看3楼会议室

3、供应商需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到达评比现场。

评比办法

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成交单位由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登记的供应商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排序方法如下:

(1)符合资格要求且成功登记的合格供应商;

(2)至评比时间,按照供应商到达现场登记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先后顺序进行摇号;

(3)至评比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项目评比现场登记的企业顺序号,将所有确认参加评比企业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评比企业对应一个号码;

(4)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由发包单位将所有参与项目的评比企业依据上述确认的号码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被抽中的经审查合格后即为成交供应商;

(4)截止时间前若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项目流标;

(5)成交工期的确定:同项目施工工期;

(6)成交供应商确认后,在**政务公开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另行约定,但必须明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

1、登记的评比企业,对本项目的采购价格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比时间2日前向发包单位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供应商接受本项目采购价,一旦成交,发包单位不接受成交供应商针对采购价提出的异议且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2、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有权决定在日后非招标定点供应商评比中不再考虑该企业。

3、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将所有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资料收集费、调查费、跟踪服务费、版权费、技术服务费、勘测费、咨询费、验收费、检测费、会议会务费、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办公费、差旅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管理费;其他费(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一旦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中标价调整。

4、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确保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按照进度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记录,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等,对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内容进行保密,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潘陶

电 话:138****点击查看281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含****点击查看花园小区北门外向东100米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汪涛

电 话:180****点击查看2405(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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