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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水电站项目
****点击查看机关:****点击查看政府
(三)批准文号:****点击查看
(四)批准时间:2025年6月26日
(五)批准用途:水工设施用地、水库水面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点击查看政府关于****点击查看**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点击查看),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及**县实际执行。
(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省****点击查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重编)(审定本)》及**县实际执行。
(三)安置方式:根据《**省****点击查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重编)(审定本)》执行,如对前述有关政策标准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7月21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点击查看.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
(二)对《****点击查看政府关于****点击查看**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点击查看)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查看政府关于****点击查看**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