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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点击查看工业园区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7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7月31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概况 | 标的为**县****点击查看工业园区30年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 ||||||
| 挂牌价(元) | 0.00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点击查看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点击查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告知 | 1.依照法律法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因特许经营协议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特许经营者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出现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协议情形的,在与转让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协议。提前终止的,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有关资产移交、债务清偿、违约赔偿责任,并在****点击查看政府维持有关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特许经营者获得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期限内对标的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同时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效率要求的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转让标的成交后,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在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一定的项目经验及业绩(5年以上燃气运营经验),未发生过重**全责任事故; 5.具备稳定的气源供应渠道(如与国家管网签订长期供气协议); 6.****点击查看管理所需的燃气技术和管理人才,拥有智慧能源管理系统运维能力; 7.其他资格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交割工作。 2.标的自移交之日起,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标的实际占有使用者全部承担。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它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移交。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点击查看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4.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文书,在《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点击查看集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5.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损失和费用。 6.成交后,其它费用按照《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执行。 7.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对该标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开发建设,转让方有权收回本标的。 8.受让方经营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受让方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和同级部门相关检查等工作,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将标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转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已支付的相关价款不予退还。 10.受让方在施工前须向转让方提交《施工方案》,经转让方书面审定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受让方施工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施工费用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30年经营期满后,若原受让方不再取得标的经营权不再继续经营,原受让方在不破坏房屋(如涉及)主体的前提下,可对自行购置的移动设备及物品搬运,否则,归转让方所有。 11.受让方须按相关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经营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2.因法律或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标的不能经营,或发生法律事由导致标的不能经营,系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转让方按未履行年限在30年经营期中的占比向受让方退还成交价款。此外,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13.成交后,****点击查看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1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点击查看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建议使用电脑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15.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 ||||||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点击查看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踏勘标的。 |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00至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点击查看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点击查看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46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31 17:00:00,公告期内按要求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点击查看集团在交易结束后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点击查看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款项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另行支付后,交易保证金转作部分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点击查看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 (4)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时,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加幅度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冯经理,白经理 :187****点击查看5255,138****点击查看2188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 ||||||
| 其它 | 1.****点击查看集团网站:www.****点击查看.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