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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银****点击查看改革局以项目代码****点击查看批准建设,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点击查看电站40座,其中中型充电40座,设计总充电枪头400个,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采购数量、交货地点以实际订单为准。
2.2建设地点:**市**区范围内。
2.3交货安装期:接到甲方通知15天设备到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持制造商或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设备安装能力,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质量、物理性能等指标以及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点击查看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点击查看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78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家园S1-107号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李淑娟
电 话 :0951-****点击查看51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 :****点击查看市**山路与虹桥****点击查看中心C座1103室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刘艳芳
电 话 :0951-****点击查看533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