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按照《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核对标准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2号)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满足投标人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开标现场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证书有效期可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中“证书信息”进行查询。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 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招标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协议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②投标人将本项目中的一定比例(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公示信息表》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资质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