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项目相关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对我区申报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补贴项目核查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6月5日至6月9日,共3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或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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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
(联系部门:能源股,联系方式:0752-****点击查看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