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7-31 11:16信息来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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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
2025-08-25 09:30:00 |
120天 |
暂无 |
银行保函 |
250,000元 人民币 |
12,807,300元 人民币 |
其它评标办法 |
2025-08-25 09:30:00 |
市开标厅(一)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