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人的办公室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区**公园路1****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服务大厅(****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审批办)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中心不动产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联系人:陈文燕,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108
2025-09-08 17:2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房产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王月娇(被继承人:陈发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市**路164号****点击查看公司6幢201房 | **市房权证海房改字第HK188903号 | 王月娇50%、陈萍50% |
备注 | 王月娇50%、陈萍50% |
登记机构:****点击查看规划局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