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区汉丰、渠口、赵家、**等乡镇农村 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220.96 | |||||||||
| 项目编码 | ****点击查看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4166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保函 | 现金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备注 | 按照水利工程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含测量),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 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 从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 | 2026.6.10 | 勘察固定费率为 2.55 %,设计固定费率为2.65% | 涂垚成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 AS****点击查看0005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