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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厅 省教育厅 ****点击查看信息化厅 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和《****点击查看公司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4345号和黔(2025)**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3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宗方案》,现将****点击查看公司合宗方案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黔(2025)**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135号宗地位于**市**河镇联丰村,面积15006.23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45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5年1月16日起2075年1月15日止)。
2.黔(2022)**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345号宗地面积81483.61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45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2年4月24日起2072年4月23日止)。
经我局组织教育、工科、环保、住建等部门对合宗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会议议定:同意将以上2宗地合宗,合宗后总面积96489.84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45米,合宗后土地使用期限50年(2022年4月24日起2072年4月23日止)。
二、公示期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共10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我局在****点击查看门户网站、****点击查看政府和涉及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吴萍、叶帮成
联系电话:0859-****点击查看762
附件:
****点击查看工业园煤电冶一体化循环经济项目三期(**市旺城矿业5×33000KVA全密闭猛硅合金电炉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合宗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