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以下同志通过评审,拟授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点击查看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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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