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城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连江县城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4-08

招标详情

连江县金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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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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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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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采用公开招标人式组织**县城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预算金额、最低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1。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报名期限:2025年4月8 日08:00至2025年4月15日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6.3报名方式有两种,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6.3.1第1种:直接至我司办理,****点击查看公司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

6.3.2第2种:通过邮件报名。将填写好的《领取标书登记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赁证扫描件,发至(****点击查看@qq.com)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未及时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名称一致,****点击查看公司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7、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200元(含电子文档),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开户名称:****点击查看;开户银行:**银行**湖东支行;账号:118****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3747。

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 日上午9:00(**时间)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4 月29 日上午9:00(**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点击查看(**市**区西洪路363号5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

12、招标人:****点击查看

12.1地址:**省**县**镇玉荷东路348号敖水绿洲2座204单元

12.2联系人:林先生

12.3联系方法:0591-****点击查看6637

13、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3.1地址:**市**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13.2项目负责人:陈霞、王桂香、林瑞宏

13.3联系方法:0591-****点击查看2826

14、领取标书登记表

领取标书登记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点击查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所投采购包号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

15、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运营期

合同包租金最低限价

1

1-1

**县城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年(合同期20年,可顺延5年)

7元/平方米●年

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采购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投标统一以人民币报价。

3、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附件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1)单位授权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应提供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点击查看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点击查看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点击查看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点击查看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特定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0)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承诺

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采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并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盖有设计单位公章的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2)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公告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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