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发电厂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永安发电厂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8-21

招标详情

中科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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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电厂独立储能项目,已由****点击查看**办公室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442000-04-01-66338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点击查看社区**联岗路117****点击查看电厂内。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本期一次建成,分为储能部分和升压站部分,储能站电池系统及PCS系统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案。储能单元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点击查看电站~**电厂单回220kV电缆线路,**电厂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

2.3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建设模式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运输、管理、施工、调试、质监验收及****点击查看公司相关手续的办理,相关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投入商业运行、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2.3.1勘察及设计相关工作内容: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如施工阶段现场指导、配合验收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本体及送出线路相关的地质勘察、测量等勘察工作: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送出线路设计、升压站、对则站改造设计、****点击查看电站及施工检修道路)、预制舱及附属设施、与厂址或厂平布置、装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专业和专项设计,以及为顺利完成项目所需的电能质量影响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取得供电接入方案等专题报告的编制)。

2.3.2施工及采购:按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施工、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2.3.3总承包管理: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控制及管理。建设项目实施策划,设计、施工、采购、风险、沟通与信息、合同等管理及内外部协调。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均包含在本项目内。

2.4最高投标总限价:307,000,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1.535元/瓦时。其中:

2.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400,000.00元;

2.4.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000,000.00元;

2.4.3技术服务及试验费最高投标限价:13,600,000.00元;

2.4.4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11,000,000.00元;

2.4.5储能系统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170,000,000.00元;

2.5总工期要求:180个日历日(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

2.6前期服务机构:本次招标前期服务机构为:****点击查看**公司。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前期服务成果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同时具有: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二级(或以上)许可。

注:(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点击查看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即2026年7月)在本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母公司;含分公司及分支机构)购买社保记录证明文件(如部分地区社保证明显示隔月缴费状态,则提供2026年6月的社保记录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方为准;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方(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多于1家,则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由主办方委派)为准]。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3.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须具备机电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3.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2日9时30分至2026年8月24日17时00分。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点击查看广场B1-2栋4楼402(****点击查看招标代理部)。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联合体工作协议;(4)投标登记及公开招标文件签收表。

4.4如采用“网上邮件”方式办理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在上述4.1规定时间内把上述4.3的资料及授权人联系方式发到邮箱(以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点击查看@126.com,并联系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8月2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点击查看广场B1-2栋12楼。

5.2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点击查看广场B1-2栋12楼。

七、发布媒体

本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和****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社区**联岗路117号

联系人:倪维强

电 话:181****点击查看812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华观路明旭街1****点击查看广场B1-2栋4楼402(****点击查看招标代理部)

项目负责人:古爱媚

联 系 人:任韵怡

电 话:020- ****点击查看0932-8008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社区**联岗路117号

电 话:181****点击查看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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