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西安市阎良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15
中晨****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立即监控

**市**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 ****点击查看 采购类型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项目类型 其他服务


**市**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5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18日

本**市**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确**安市**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市**区智慧停车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1

****点击查看

606300.00元(人民币)

10日历日内

合格,达到国家强制合格标准

招标人指定地点

2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12750.00元(人民币)

10日历日内

合格,达到国家强制合格标准

招标人指定地点

3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32100.00元(人民币)

10日历日内

合格,达到国家强制合格标准

招标人指定地点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点击查看

雷汉武

201****点击查看1068

2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伟

202****点击查看1560

3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澎

201****点击查看096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点击查看

完全响应

2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3

****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点击查看,联系电话029-****点击查看0236。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查看相关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路街道办科研巷3号

联系人:杨军平

电话:029-****点击查看039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高新二路1****点击查看银行大厦19层

项目联系人:姚瑶、王森、张怡凡、王昭、刘昆、张晨、代光艳

电话:029-****点击查看0236、130****点击查看7555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