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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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申请报告的函》(合优才函〔2024〕0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乡镇农村用水条件,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水质保障体系,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及《**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原则同意实施**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四、项目建设地址:**县常乐镇、廉州镇、星岛湖镇、沙岗镇、西场镇、乌家镇、党江镇、山口镇、石康镇、石湾镇、沙田镇等11个乡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市场化收购常乐镇、廉州镇、星岛湖镇、沙岗镇、 西场镇、乌家镇、党江镇、山口镇、石康镇、石湾镇、沙田镇 11 个乡镇 29 座供水厂;
(二)****点击查看水厂进行供水能力改造扩建,新增供水能力约 43300m3/d。****点击查看水厂扩建 15 个,****点击查看水厂扩建 9处。
(1****点击查看泵站1座;(2)增建5000m3/d、3000m3/d给水厂配套设施各1处(包含配水井、网格反应池、斜管沉淀池、D型滤池、**池、高位水池、水池自用水泵房、加矾加氯间、综合排泥池、脱水机房);(3)打取水深井13座;(4)改造供水管网91.30km;(5)**配水支管约155.50km;(6)各水厂及取水点进行安监设备加装、场地绿化、围墙翻新、智慧水务改造3座;(7)更换电力变压器、净水设备、取水泵、物联网水表、开关拒、控制柜、流量计、压力变送器一批。
六、项目总投资30576.22万元,其中资本金为6576.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1.51%。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申请贷款解决。
七、资金来源由****点击查看向银行申请贷款及自筹解决。
八、供水厂改建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请****点击查看进一步优化工艺设计,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九、请****点击查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
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县**自然局对**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的意见。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须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二、请****点击查看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前期手续。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本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业主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和自治区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点击查看688;****点击查看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点击查看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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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政府,县住建局、自然**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生态
环境局、****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石康镇政
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
****点击查看改革局人秘股 2024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