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8日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点击查看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设计服务期限:本项目在融资时已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化,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招标人反馈方案设计修改意见后10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报审稿;方案设计通过后7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招标人反馈初设修改意见后10日历天内出具初设报审稿;初步设计批准后各子项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同步开展,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子项报告编制。子项完成时间需满足项目立项、评审、审图和开工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青年路5****点击查看图书馆)
联系人:刘胜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10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大院内
项目负责人:韩乐娜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826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大院内,联系人:韩乐娜,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82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点击查看发改委****点击查看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