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自然资源局(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运新****点击查看公司:
你单位《**运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及28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段)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县高沙窝镇施记圈村集体土地0.6588公顷,其中农用地0.6588公顷(其他草地0.0914公顷、天然牧草地0.5674公顷),用于**运高沙窝92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及28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段)建设,用途为地上线路架设和施工便道。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壹年,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到期不得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