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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通知
相关中标人:
****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慧联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一直秉承“诚信、**、共赢”的原则服务广大投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点击查看公司对历年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存在部分中标人拖欠招标服务费情况,****点击查看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
1.未缴纳服务费的中标人名单详见附件1,如有疑问,请联系核实,电话:0891-****点击查看386罗女士、 0891-****点击查看346、156****点击查看3205苏先生(如存在项目取消等特殊情况,请联系苏先生补充相关资料)
2.请附表中的中标人于2024年11月5日中午12点前之前将所欠代****点击查看公司账户(电汇时注明:批次编号(如:3124XX)+代理费),电汇招标代理服务费请采用公对公方式,切勿使用私人账户汇款。
若2024年11月5日中午12点前仍未补缴的,慧联公司将不限于通过投标保险、正式公函、律师函的方式予以催缴,同时保留其他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如通过上述措施仍未缴纳的,慧联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将相关中标人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不良行为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纳入今后采购评审;
(2)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追讨欠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违约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的催缴途径。
为了维护双方的良好**关系,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行动,请相关中标人按照本通知全额支付所欠服务费用:
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市林廓北路支行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账号:5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0002127
开户行行号:105****点击查看01307
收款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特此通知!
附件:
1.催缴明细
****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 10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