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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点击查看),现将2026年度**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点击查看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鼓励与企业**,贯通产学研用,要求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点击查看学院(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研究方向的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加强**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
(七)省科技厅实施“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滚动实施机制”。对上一批重点研发专项备选项目不再重复申报,无重大变化的项目纳入本次重点研发专项予以支持。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须在**政务服务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点击查看.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13日18:00,各学院(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推荐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到致远楼510室。
项目申报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系统关闭后,项目申报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苗国义(****点击查看810) 贺品瑜(****点击查看211)
(二)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点击查看中心: 0371—****点击查看4111
附件:
科技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