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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需求)单位(部门)****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
2.1项目地点:**省范围内。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项目预估金额:15000.0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5项目概述:****点击查看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采购项目。
2.6采购范围:
(1)本框架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模式,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完成光伏、储能、充电站及土建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调试等总承包工作。
(2)工程范围包括:光伏、储能、充电桩、屋顶加固(含补漏、加固换瓦)、停车场钢结构车棚、土建基础工程等及接入工程的设备以及材料采购、与工程相关需要协调的事宜、工程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含设备升级改造及更换)、试验检验、电缆接线、监控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土建工程及其他配套实施项目、涉网调试、试运行、租赁、民事协调、并网、调度、电能质量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调度协议等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培训、验收、试运行和最终交付投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是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光伏场区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包括进入施工场地临时通道的征地协调),施工临时道路、堆场租赁或征地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为准。
(3)市场开发职能:本框架项目除常规施工总承包服务外,中标单位承担市场开发职能,即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主动利用自身**开拓**省范围内光伏、储能、充电站项目市场,促成项目落地实施。市场开发成果以实际签订并执行的补充协议(任务通知书)金额为计算依据。中标单位应根据中标金额开发相应的市场份额,具体指标在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中约定。
2.7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 3 个标包,每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具体为:
| 标包号 | √最大中标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 标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测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最高费率(%) | 交货时间/工期/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1 | ****点击查看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标包1) | **省 范围内 | 5000.00 | ≤100 | 在项目计划工期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具体项目的工期以下达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 |
| 2 | 1 | ****点击查看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标包2) | **省 范围内 | 5000.00 | ≤100 | 同上 | |
| 3 | 1 | ****点击查看2026年光伏、储能、充电站施工总承包框架(标包3) | **省 范围内 | 5000.00 | ≤100 | 同上 |
备注:(1)招标所列招标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结果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框架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现场踏勘费、高温补贴费、施工视频监控系统、专业分包及总包的服务费等,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不再另行单独计取的各项费用并承担责任及风险。
2.8 报价方式:(1)本框架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100%)以下(含本身)有效报价,且不低于成本。投标费率小于80%(不含本身)的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应包含但不限于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即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暂定招标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金额用于招标完毕后签订合同(即暂定价合同),仅作为招标时相关费用收取支付依据。框架项目按单个项目施工图预算价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投标人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对应的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基准单价”作为结算价的计价单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完成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工程的技术要求及设备参数要求所规定的所有工程及设备的费用,并承担结算原则中规定的一切风险,还应考虑工程预算书的编制费、报建和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一切费用、工程一切检测费用、工程有关档案和影像等整理或制作及向相关部门交取的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考虑工程保险费,在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保险。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包括但不限于)高温补贴费、施工视频监控系统费用,专业分包的总包服务及配合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等,并承担相应风险,结算时不另行计取。
2.9 价款计算标准: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 11017-2022)。
(2)《**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具体包括:《**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当**省综合定额子目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最新的电力定额编制。
(3)材料、设备价格按项目预算编制期间项目所在地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若项目所在地未发布信息价,参考**市、**省内同类地区信息价)计入(信息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经市场询价方式或厂家报价后确认的设备材料价格或暂定设备材料价格计算)。
(4)税金费用执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采用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计列增值税。
(5)其余按合同约定执行
2.10 项目据实结算:本合同结算总价由施工费结算价款与其他专项服务费用两大部分独立构成,分别计算后加总。
(1)施工费结算价款,计算公式:
1.1施工结算价款 =(结算基准价+工程变更结算价)+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如有)-违约(罚款)金额(如有)
1.2关键定义与注释:
1.2.1结算基准价:即单个项目合同价。框架项目按单个项目施工图预算价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计算公式为:结算基准价=(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中标费率 + 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工程施工图预算价依据发包人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按本条约定的计价依据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费用,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单列金额全额计入,不参与下浮。若项目规模、建设标准等发生变化,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同比调整(增加或减少均按实调整)。工程变更结算价:指因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现场签证(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工程费用。计算公式:工程变更结算价 = 经审定的变更部分预算价 × 中标费率
1.2.2特别规定: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图施工、施工方案不当、擅自修改图纸等导致的变更,不增加任何费用,且承包人应承担返工损失。变更部分是否属于“承包人原因”,由发包人、监理人、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认定。
(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与审核要求:预算编制: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的技术要求、设备参数、现场情况,对施工图进行复核,由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送建设单位审核。
2.1结算基准价确定: 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 [ (**工程施工图预算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中标费率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即为该项目的结算基准价(即项目合同价)。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该结算基准价即为最终结算价。
2.2重复编制费用承担: 若因承包人施工原因(如施工方案调整、未按图施工导致返工等)导致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重复编制施工图预算或重复审核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
2.3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4)、《光伏发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NB/T 11017-2022);2018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各专业综合定额及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当**省综合定额子目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最新的电力定额。
2.3.1 价格执行:工程量按发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计算;
2.3.1.1主要材料价格按预算(经审定)编制时当期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设备材料、机械台班综合单价执行(若项目所在地未发布信息,参考**市、**省内同类地区信息价);
信息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经市场询价方式或厂家报价后确认的设备材料价格或暂定设备材料价格计算。
2.3.1.2其他费用规定:预算包干费按2018年**省各专业定额规定的计算基础及费率计取;
赶工措施费不另行计算。
2.3.1.3 责任归属: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由此增加的工程造价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并按相关违约条款处罚。
(3)建设方委托中标单位代付的费用(如有,以建设单位委托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相关报建、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程的征地、拆迁、青苗赔偿、水土保持等产生的费用,协****点击查看政府规范性要求所需事项产生的费用。承包人需提供相关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该费用不乘中标费率,据实计入施工结算价款。
(4)安全文明施工费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施工图预算中单列。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补充协议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项目单列的金额全额计列,不得下浮。若项目规模、建设标准等发生变化,因变化而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结算时进行相应减少,增加部分不予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参与费率竞争。
(5)建设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和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按照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本框架项目结算不另行计取高温补贴费用、概(预)算编制费、专业分包总包服务及配合费。
(6)工程变更事件和合同外委托项目价款调整:
①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按照GB/T 50500-2024及有关规定调整工程价款。结算基准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无适用但有关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调整;无适用也无类似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后调整;价格信息缺项的,通过市场调查等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调整。
② 结算基准价中没有的项目(如合同外委项目等),按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当**省综合定额子目缺项时,可参考套用最新的电力定额)计算,工程量按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完成量计算,主要材料价格按施工同****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缺项的由双方市场询价确定,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计算(费率有上下限的以下限计算),预算包干费及赶工措施费不予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经审定的合同外项目预算中单列金额全额计入,不参与下浮。 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或发包人审核后按**工程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中标费率,再加上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工程结算价。
③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④ 清单项目如只单独调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的,其消耗量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中的相应清单项目消耗量为准。
⑤ 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工期等要求。如发包人减少建设规模,则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预算书扣减减少部分工程造价。
(7)结算确认:计算公式:项目总结算价款 = 施工结算价款 + 其他专项服务费用(如有)。以上所有结算价款均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或发包人审核后的结果为准。
2.11 采购结果有效期:
1.框架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
2.合同期届满,若招标有效期满前未有新的框架采购结果且合同期内合同价少于预计金额,经合同双方商议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本招标结果有效期可顺延至新的招标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或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且市场开发指标完成率达到100%以上的,该供应商享有新增份额优先分配权;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但市场开发指标完成率低于80%的,发包方有权将其剩余份额的50%分配给其他考核合格的中标单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期限为6个月。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需**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期结束。**期内,发生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当标的项目实际采购量达到该标的预估采购金额50%及以上时,可启动该标的新一批次采购工作。
2.12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13 适用范围:****点击查看。
2.14 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上级单位及****点击查看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2.本框架项目由中标单位完成工程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光伏电站要求能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保证25年使用寿命。
3.产品须通过CGC(或CQC)、TUV认证,采购光伏组件规格拟采用单晶硅电池片高效组件(单面单玻或双面双玻,带边框),峰值功率≧610Wp(容量以实际到货为准)。逆变器推荐使用组串式逆变器,需取得合格高、低电压(含零电压)测试报告(以认证证书为准),产品必须通过CQC(或CGC)、TUV认证,逆变器必须具备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控制功能。升压站箱变、并网柜、交流汇流箱、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
4.充电桩:承包人要协助厂家完成设备调试上线接入“大舜超充”平台,****点击查看电站数据能按**省相关要求实现充电数据共享,并及时接入**省省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
5.储能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储能设备安装应满足《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要求。
B.户外安装的储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污、防风沙、防湿热、防水、防严寒等措施,防护措施应与当地环境条件相适应。在沿海、岛屿、盐碱地等高腐蚀性地区安装的储能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C.储能设备四周或一侧应设置维护通道,净宽度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D.电池及连接电缆正负极应有明显标识,且标识正确。
E.安装过程中应使用绝缘工具,佩戴绝缘手套,做好防止正负极短路的安全措施,并防止极性反接。
F.电池安装宜采用柜式或框架式,其中支架的组装、焊接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
G.变流器的安装布置应有利于通风、散热,并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的要求。
H.变流器交流侧和直流侧电缆接线前应检查电缆绝缘,校对电缆相序和极性。
6.施工范围:
6.1本框架项目包括光伏、储能、充电桩、屋顶加固(含补漏、加固换瓦)、停车场钢结构车棚、土建基础工程等及接入系统工程、设备以及材料采购、与工程相关需要协调的事宜、工程施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含设备升级改造及更换)、试验检验、电缆接线、监控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土建工程及其他配套实施项目、涉网调试、试运行、租赁、民事协调、并网、调度及供电等合规手续办理、项目管理、培训、验收、试运行和最终交付投产、性能质量保证、电能质量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是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须的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光伏场区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等工作(包括进入施工场地临时通道的征地协调),施工临时道路、堆场租赁或征地等工作。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项目的施工图纸为准。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框架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须按要求编制并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工程,与远动通信系统安装调试工程,接入甲方明确的能源项目管理平台,包括与本框架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重建及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方需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占地(含建筑物)产权所有人与需求单位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等手续办理;****点击查看供电局对项目接入意见办理、接入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以及竣工验收、质监验收、政府部门的平价上网项目意见,以及上述工作的过程协调等。****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施工许可、工程报建、规划、消防、防雷、职业健康、水保、环评和环境保护、卫生防护、电能质量报告等有要求的,也属于合同范围内工作。为了满足项目并网,若因项目工期及电力送出需求,发包方以合同外委托承包方开展线路建设,其费用可以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调整。
6.2 发包方对承包方办理各项手续仅提供必要协助,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手续延误的,承包方不视为发包方违约。
6.3物资供货范围:本框架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方负责。
6.4市场开发合规承诺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署《市场开发合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1)市场开发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2)不以发包方名义进行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或签约;(3)不采用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违法手段开发项目;(4)不将市场开发义务转包或违规分包给无资质第三方;(5)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扣除投标/履约保证金等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点击查看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
| 3 |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标前90天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自动生成的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PDF文档查询结果)。 | |
| 4 |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取的“概述”页面,如公共信用信息显示有行政处罚信息或失信惩戒信息,则需再截取相关详细页面)。 | |
| 5 | 资信要求:投标人在上级单位及****点击查看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 |
| 6 |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 | |
| 7 |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 |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段 |
| 1 |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及以上资质,****点击查看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五级或以上许可,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对应于2025年7月1日起换发的电子证照,应为承装类三级、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许可资格。【注:****点击查看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有最新政策文件的,从其规定。】。 注:上述各资质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全部标包 |
| 2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注: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 |
| 3 | 具有至少1个光伏、****点击查看电站领域的市场化开发项目业绩(非招标人直接委托的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市场开发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开发策略、目标分解、保障措施、拟投入的市场开发人员配置;(3)投标人须承诺在框架协议期内完成不低于中标预估金额30%的市场开发指标。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31日至08月07日17时00分00秒(**时间),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点击查看.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报价等业务。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点击查看.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可在电子****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尽快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在平台网站界面“服务中心-下载中心”《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安装包及安装使用说明》下载查阅)。
4.1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4.2咨询电话:****点击查看100100转4
4.3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3999
4.4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5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下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文件。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5.2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点击查看.cn )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 地址:****点击查看**工业园 | 地址:**市**区**东路118号 |
| 邮编:512026 | 邮编:510630 |
| 李工,电话:131****点击查看8160 | 咨询电话:杨工,电话:185****点击查看2009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工,电话:0751-****点击查看913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3)异议或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时效的(以实际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8)以上异议不受理的情形,若涉及采购文件条款实质性响应的情形除外。
9. 业务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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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