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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学****点击查看实验室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技术参数响应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其中标“★”号指标为实质性条款,须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未标“★”号的,且标“▲”号指标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且报告中需呈现相应的参数功能,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将被视为不满足并扣分,扣完为止。 | 12.00 | 客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二)、政采贷政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点击查看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点击查看.103/zcdservice/zcd/neimeng)。
(三)、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印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后财购〔2023〕159号)文件规定,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甘旗卡镇大青沟街西段
联系方式:0475-****点击查看500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治区**市****点击查看自治区**市**甘旗卡镇大青沟街南侧,团结路东侧中兴金典商业楼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9118
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153****点击查看9118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