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壮族自治****点击查看保障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9号),我局推行“免申即享”和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经我局审核****点击查看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条件。现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共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76-****点击查看323
附件:2025年9月稳岗返还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