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空间文化装饰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2025-JQYYJY-F3007)

学习空间文化装饰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2025-JQYYJY-F3007)

发布于 2025-08-29

项目所在地:**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学习空间文化装饰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0天内完成

4.项目预算:15万元

三、成交企业数量:通过评审确定 1 家预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通过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购机构上级单位官网招标采购科网站(http://zbcg.****点击查看.cn/)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的通知》,按要求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8:00至2025年9月3日18:00(**时间)。

(三)获取方式: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以下为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相应范围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附相关查询盖章截图)的承诺书。

六、现场踏勘说明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场踏勘后,采购机构将提出需求,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并提供效果图(后期谈判时需要)。

学习空间设计方案包含测试效果图、整体设计理念与布局、版式、色彩搭配、材料与工艺、实施计划、具体造价、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等,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未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后续风险自行承担。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9日14:00-15:00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5:00

(三)报价地点:**市**区采购机构。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9月9日15:00(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市**区采购机构。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301graduate.****点击查看.cn/cggg.ht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助理 电话:010-****点击查看7700

地 址:**市**区

十、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10-****点击查看603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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