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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5-1A1号
工程名称:**市城市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罗木溪部分)-罗木溪(贤良路-公园路东段)-电力工程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9日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异议):季先生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5224
中介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俞女士 联系电话: 0578-****点击查看96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进入定标程序):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承诺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33.00 | 210日历天 | 林博 | 合格 |
2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881.00 | 210日历天 | 徐利龙 | 合格 |
3 | 硕谷昊天****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280.00 | 210日历天 | 李妤婕 | 合格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757.00 | 210日历天 | 吴昌荣 | 合格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851.00 | 210日历天 | 叶梨华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15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9日 至2025年3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