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2025年第一批经济责任审计和金融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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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2025年第一批经济责任审计和金融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华投资2025年第一批经济责任审计和金融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特殊普通合伙) ****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80.000000 94.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点击查看0032、/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证书、无、****点击查看0220、2099年12月31日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孟红兵、注册会计师、110****点击查看40015 胡煜、注册会计师证、640****点击查看40044
业绩 1、****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宏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5月9日
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4月5日
3、****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等4家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3月31日
4、**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8月22日
5、**能源所属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5月29日
6、**公司原董事长刘英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2年8月26日
7、****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家单位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6月15日
8、****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经济责任审计、****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5月22日
1、****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神华****点击查看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志江、徐晓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2.05
2、国电****点击查看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树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2.04
3、**公司党委书记、董****点击查看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保卫同志党委书记、董事长白三迎同志,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3.04
4、****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祝文东同志、****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景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22.08
5、****点击查看公司等7家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3.07
6、****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4年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4.04
7、****点击查看公司国华投资第二批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点击查看公司、2024.07
8、****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胜利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4.06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韩静怡 电话:010-****点击查看6356
邮箱:****点击查看@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