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评审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现修改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