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南宁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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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交易方式 | 当前状态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点击查看 | 煤炭询价采购 | 交易中 | 2025-08-09 05:26:48 | 2025-08-12 05:26:48 |
产品名称(别名) | 热值(KCal/Kg) | 硫分(%) | 其他产品参数 | 交易数量(吨) | |
其他 | 1500 | 不大于1 |
| 4000.00 |
交割地 | 交割方式 | 运输方式 | 验收方式 | 结算方式 |
****点击查看 | 到站交货 | 汽运 | 到场验收 | 一票结算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吨)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
2000.00 | 4000.00 | 按元/吨支付 | 10.00 | 2025-08-12 05:26:18 |
交货结束时间 | 合同需方 | 其他信息* | ||
2025-11-30 23:55:00 | ****点击查看 | 结算付款方式 1、采用一票结算方式。破碎状生物质燃料到厂验收后,破碎状生物质燃料质量以需方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办理结算,需方出具结算单后,供方开具破碎状生物质燃料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货达到合同量或供货期结束后进行结算。 3、结算单位、银行帐号必须与合同一致。 4、付款形式:****点击查看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考核条款 1.计价为到厂含税价格,热值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500KCal/kg为基数,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高于或者低于(Qnet,ar)1500KCal/kg时,按下列约定增加或者扣减单价(加扣款不分段计算):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等于1500KCal/kg时,按照基准价结算;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大于1500KCal/kg且小于或等于2200KCal/kg时,以基准价按1500KCal/kg折算每1KCal价格,与化验热值计算得出每吨单价进行结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大于2200KCal/kg且小于或等于3000KCal/kg时,以基准价按1500KCal/kg折算每1KCal 价格基础上加价0.002 元/卡﹒吨,与化验热值计算得出每吨单价进行结算;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大于3000KCal/kg时,以基准价按1500KCal/kg折算每1KCal价格基础上加价0.004 元/卡﹒吨,与化验热值计算得出每吨单价进行结算; (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小于1500KCal/kg且大于或等于800KCal/kg时,以基准价按1500KCal/kg折算每1KCal价格,与化验热值计算得出每吨单价进行结算;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800KCal/kg时,按20元/吨结算。 (5)有掺杂使假行为的,需方拒收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负责。 2.干基全硫(St,d):要求1.0%以下。超过1.0%,则每超0.1%扣5.0元/吨,不足0.1%的按比例计算。 3.粒径:要求长度50mm以下,厚度10mm以下。若粒径不符合要求,需方可以拒收,且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负责。 4.发热量以KCal/kg为单位,价格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第二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5.需方只提供厂内卸货场地,供方负责货物运输和卸货工作。 6.交货期内实际供货量与合同量偏差不得超过±5%,否则按偏差比例扣吨结算或超量部分不予以结算处理。 5.付款形式: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备注信息 一、交(提)货方式:由供方自行组织运输,交货地点为****点击查看厂区内指定场地。 二、数量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到厂破碎状生物质燃料数量验收:双方同意按需方入厂汽车电子衡(地磅)计量为准,该数量是最终结算依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到厂破碎状生物质燃料质量验收: (1)双方同意破碎状生物质燃料到煤场后,由****点击查看安排专人负责采样,每车随机取堆料表层40cm以下样品3个,双方认同采样结果;供方可持有效委托/****点击查看共同参与监督采、制样过程,在供方****点击查看提出书面通知情况下,封存一份样品交给供方。 (2)采样后由需方化验,并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