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0台福田牌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0台福田牌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于 2025-09-19

招标详情

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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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30台**牌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30台**牌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及范围

30台**牌纯电动公交车(车辆型号BJ6851EVCA-25)整车动力电池更换项目,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高压盒及BMS、高低压线束及其他附件、整车调试等。完成动力电池系统更换,项目需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标准,通过验收后保障车辆正常运营。动力电池系统不得采用梯次电芯,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1日后。

5.项目地点:**市**区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标准

8.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31年12月17日。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安装调试完成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无息)。

10.所有政策性补贴归招标方所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按时交付物资,提供的动力电池及及安装服务等不符合国家要求等,导致招标人不能获得国家补贴、地方补贴、车辆动力电池更换补贴、****点击查看机关发放的补贴等,招标人应获得的全部补贴而无法获得,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是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客车车辆制造商、具备动力电池销售资格的企业或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供应商(若为供应商,必须提供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的授权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近2年(2023年9月至今)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截止前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1.公司简介,****点击查看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以及与客户的**情况等内容介绍(加盖公章)。公司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此邮箱为唯一获取招标文件、澄清答疑邮箱,中途不得更换,如更换邮箱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有效证明、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近二年(2023年9月至今)不少于三份代表性业绩,其中一份不得低于15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文件)。

4.投标人所投标的动力电池品牌的授权书。

注: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无法实地提供原件的供应商可提供文件原件扫描件以PDF文本格式发送至微信:151****点击查看3765或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四、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提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7:30

提交资格预审材料的地点:****点击查看市**区鄂托**街55号甲、乙(公交大厦6楼)。

电子文件提交:****点击查看@163.com(PDF格式,单文件≤50MB)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区鄂托**街55号甲、乙

项目联系人:倪亮(151****点击查看3765)/李岩磊(199****点击查看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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