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医院关于引进共享充电宝市场询价采购公告

江口县人民医院关于引进共享充电宝市场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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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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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在院期间的服务体验,满足应急充电需求,我院拟引进共享充电宝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市场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医院共享充电宝引进项目

2. 服务期限:原则上3年,合同一年一签

3. 投放区域:

(1)内科大楼附楼设置落地式共享充电宝3组(1楼急诊大厅1组、三楼门诊1组、四楼门诊1组);

(2)内科大楼设置落地式共享充电宝6组(1楼放射科大厅1组;2楼体检科大厅1组、3楼重症监护室1组、4楼血透室1组、5楼检验科大厅1组);

(3)内科大楼设置桌面式共享充电宝6组,分布在各科室护士站;

(4)外科大楼设置落地式共享充电宝2组(外科大楼1楼大厅1组、8楼手术室1组);

(5)外科大楼设置桌面式共享充电宝6组,分布在各科室护士站;

(6)过渡房设置落地式共享充电宝2组(过渡房1楼磁共振大厅1组、过渡房2楼大厅1组);

二、服务要求

1. 设备要求:

(1)充电宝设备应具备过充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防护功能,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2)充电宝容量,能满足常见电子设备充电需求,充电接口 包含但不限于Type-C、苹果Lightning、Micro-USB等,适 配市面上主流手机、平板 等设备。

(3)充电设备外观整洁、无破损,具备清晰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引标识,方便用户快速上手使用。

2. 运营服务:

(1)供应商需安排专人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维修完成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

(2)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在线客服,及时处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充电异常、费用争议等。

(3)收费标准合理透明,不高于市场价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四、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我院关于共享充电宝投放台数,向我院支付场地租金以及设备运行所产生电费的模式做出详细报价方案。医院评标人员现场综合评审后,最终选定得分最高的参与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并现场通知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点击查看内科大楼十二楼后勤科。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双江街道杨澜桥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 0856-****点击查看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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