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官山镇第17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以徐农复﹝2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官山镇第1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睢**官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官山镇总建设面积0.635万亩;本标段建设面积约0.265万亩;最高限价****点击查看099.96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主要包括沟、渠、路、桥、涵、闸、站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官山镇共3个标段,本公告为第17标段;
注: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参与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2.开、评标顺序:按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官山镇第3标段、第16标段、第17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2.4 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点击查看099.96元
2.5 本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e.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 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醒: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自2025年6月至2025 年8 月(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之前连续 3 个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年龄+投标有效期+计划工期不超过 65 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承包金额37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改建、扩建、改造等)。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2022 年8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起 3年内(不少于 3 年,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投标时须上传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2)业绩****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3)该业绩已录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B、C 三类)。
(7)信用等级要求: / 。
(8)其他要求: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时间截止到本标段评标结束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应在以上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拾肆万元整 。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睢**支行
银行账号:93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39****点击查看00246
4.2****点击查看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https://www.****点击查看.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9 时30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电子投标文件向**市公共**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陆**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点击查看980000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商务标)单因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8.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
8.3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0 分 |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一;
8.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参与睢**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①、3标段:首先对三标段进行评标,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②、16标段:在3标段评标之后,接着对16标段进行评标。③、17标段:最后对17标段进行评标。
注:****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
9.其他内容
1、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如需引导请与联系人联系。
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前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缴纳1.5%的保证金,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5、本工程将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对建造师及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造价员(造价师)、材料员)实行全程实名制考勤。
6、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点击查看98000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均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睢**官山镇
联 系 人:汤主任
电 话:183****点击查看532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绿地商务城翡翠公馆C座1103室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36****点击查看7306
12.备注
行政监管部门:****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思雨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8906
2025 年9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