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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建设“数字农业”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将开展**市生猪生产智慧管理平台试点建设,为确保平台按期建成并实现预期功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试点建设**单位,诚邀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参与。
一、参与遴选单位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主体,可参与本次遴选: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保障能力,尤其在农村网络建设、智能化监测设备部署、大数据与AI技术应用等方面具备成熟经验;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参加本次遴选的单位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以上(一)至(五)条需提供佐证资料,(六)(七)条需提供承诺书。
二、遴选方式
报名单位需至少3家,方可启动遴选程序。报名单位按抽签顺序逐个入场,通过PPT及文本展示平台建设方案,展示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通过现场打分形式,确定1家主体。
三、**事项要求
(一)技术要求。围绕“看得见、数得清、可估重、能预警、强监管”目标,构建生猪生产智慧管理平台,****点击查看养殖场监管。
序号 | 技术要求 |
1 | 支持接入**省生猪生产智慧管理平台 |
2 | 支持互联网方式接入 |
3 | 支持多种方式接入数据 |
4 | 具备生猪图片/视频识别计数算法 |
5 | 具备生猪图片/视频识别估重算法 |
6 | 具备重点区域人形监测和声光报警 |
7 | 政府监管,AI赋能,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监管 |
8 | 前端感知元设备 |
9 | 传输网络 |
10 | 运维服务 |
(二)其他要求。试点期间平台建设运行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需保障试点建设期间正常运行。关于建设投入、运营维护费等内容仅作为单位业务能力展示,不作为后期政策支持依据。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24:00,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点击查看506室;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0813-****点击查看592。
(三)提交材料要求:需提交资格条件相关佐证资料和承诺书,平台建设方案文本(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基础、软件开发能力、平台建设交付能力、运维服务能力等内容)一式五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现场展示PPT电子稿。
五、遴选评审时间、地点
遴选评审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遴选评审地点:****点击查看8楼会议室(**区汇东路633号)。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