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要求,****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申报企业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一、中选企业:****点击查看
二、公示期限: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中选公示的企业应根据竞配要求完成中选后相关工作。其他申报企业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须按照竞配文件中规定的异议提交方式反映。
竞配条件:根据《**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点击查看发改委《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依据方案要求,现将**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
.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规模为10万千瓦。
.竟配范围: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目录》,支持相关协同项目发展。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并网要求: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以双方协议为准)。
.经营期: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申报时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进行财务测算。
.上网电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策执行。
.储能系统要求:按照国省要求执行,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倒卖项目指标,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配置方:****点击查看
地址:**县**街19号
竞配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工商联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