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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联系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联系人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04-22 10:00:00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增容(500kVA)配电工程、发电机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增容(500kVA)配电工程、发电机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16496.81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情况: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增容(500kVA)配电工程、发电机设备及安装服务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采购包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修类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七、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2:00,14:30~16:30
2.地点:**市**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供应商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附件《磋商文件领购登记表》,将填写好的《磋商文件领购登记表》及报名资料逐页盖章,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即完成获取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磋商文件领购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4月22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地点:**市**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九、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财经报网(www.****点击查看.cn)、(https://www./)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点击查看 |
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南门西街29号 | |
联系人:古先生 | |
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185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址:**市**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 |
联系人:赖先生 | |
联系电话:0752-****点击查看263/180****点击查看6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