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濉溪镇南关居民委员会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濉溪县濉溪镇南关居民委员会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5-08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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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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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崇臻****点击查看公司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点击查看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4-30 17:30
已截止
****点击查看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4-27

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5 月 7 日15:00时(**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56827.34元

最高限价:238849.43元

采购需求: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原绿化色带砍挖、树木起挖、路牙石拆除、挖土方、土方外运及场地平整,新铺碎石垫层及混凝土地坪硬化等。具体采购需求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质疑,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进行质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磋商时(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17:30时。

2.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3.方式:(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点击查看.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并按照系统要求完善资料。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551-****点击查看063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7日15点00分(**时间)

地 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五、开启

时 间: 2025 年 5 月 7 日15点00分(**时间)

地 点:****点击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3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三堤口街道桂****点击查看商铺4层410室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工

电 话:181****点击查看2015

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5-08

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朔里镇朔湖佳苑10栋201室

成交金额:235689.9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原绿化色带砍挖、树木起挖、路牙石拆除、挖土方、土方外运及场地平整,新铺碎石垫层及混凝土地坪硬化等。具体采购需求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凯凯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5139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线下提出投诉,电话:181****点击查看2015。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3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三堤口街道桂****点击查看商铺4层410室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工

电 话:181****点击查看2015


2025年5月8日

****点击查看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5-08

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朔里镇朔湖佳苑10栋201室

成交金额:235689.9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隆湖佳苑水泥地硬化及充电桩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原绿化色带砍挖、树木起挖、路牙石拆除、挖土方、土方外运及场地平整,新铺碎石垫层及混凝土地坪硬化等。具体采购需求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凯凯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点击查看5139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线下提出投诉,电话:181****点击查看2015。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镇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3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三堤口街道桂****点击查看商铺4层410室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工

电 话:181****点击查看2015


2025年5月8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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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电力通用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电力通用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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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能源工程,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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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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