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旧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管材等材料采购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1.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6. “交货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 5 月10日(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更改为: “交货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6月10日(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中“(2)技术部分(如有)”更改为:“(3)技术部分(如有)”;“(3)资格审查部分”更改为:“(4)资格审查部分”。
3.答疑一,提问4,回复“需要提供检验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供货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更改为:检验报告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提供即可,技术评审里不作强制要求。
4.答疑一,提问8,回复“需要提供检验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不设封面,整个《供货方案》均不得出现白页和倒页;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更改为:检验报告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提供即可,技术评审里不作强制要求。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5月15日9:30。
注: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查看本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视各潜在投标人已知晓并理解本通知的所有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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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点击查看].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