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引江济淮工程(**段)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市毛集实验区截导污工程设计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关于引江济淮工程(**段)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市毛集实验区截导污工程设计变更(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现作出如下答疑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5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需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 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每次支付违约金 25 万元,更换其余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12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部组成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天数到岗履约,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出现变更、缺勤的,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变更后的人员要符合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对其资质、条件等约定。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每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价的2%,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价的 1.5%,更换其余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价的 1%。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和投标文件人员配置情况、合同约定,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劳务员、 项目总监、总代、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电子考勤打卡系统)管理。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变更、不在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严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及时报行业监管部门。 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且在履约期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如项目经理在履约期间退休,承包人可返聘其继续为本项目服务直至履约结束,并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如不能返聘,则按本项约定予以更换并支付违约金。 此条款修改为;“4.6.5 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需变更的, 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 项目部组成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天数到岗履约,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出现变更、缺勤的,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变更后的人员要符合招标投标文件、合同对其资质、条件等约定。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每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价的 2%, 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价的 1.5%,更换其余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不少于合同价的 1%。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和投标文件人员配置情况、合同约定,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劳务员、项目总监、总代、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电子考勤打卡系统) 管理。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变更、不在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严格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对涉嫌转包、违法分包的及时报行业监管部门。 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且在履约期间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如项目经理在履约期间退休,承包人可返聘其继续为本项目服务直至履约结束,并按《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如不能返聘,则按本项约定予以更换并支付违约金。” 此修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此澄清说明为准。开标时间、场地及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点击查看(区粮食局、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