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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
(乡镇配水工程)梅花镇二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点击查看**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梅花镇二标段(施工)》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正为: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点击查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③****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⑤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2.2.14项中,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 十九、拟派本项目安全员资料 中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安全员资料 修正为: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其他资料 十八、拟派本项目安全员资料 。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增加以下内容: 32.4.21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建筑业招商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2〕51号)和《****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公布**市建筑业招商优质引进企业的通知》(榕建筑〔2023〕185号)文件规定,经认定为**市优质引进企业的投标人可按上述文件规定享受 **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和 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上述扶持。
4.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第6项预付款额度的合同条款号修正为:12.2.1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时间: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