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中医医院医用瓶装氧、二氧化碳、液氮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镇沅县中医医院医用瓶装氧、二氧化碳、液氮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公告-重新招标 云南 - 普洱市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发布于 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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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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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院医用瓶装氧、二氧化碳、液氮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点击查看医院医用瓶装氧、二氧化碳、液氮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资金已纳入全面预算,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服务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医用瓶装氧、二氧化碳、液氮配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预算金额:2.00万/年,三年6.00万元(其中1标段7000.00元/年,三年21000.00元;2标段13000.00元/年,三年39000.00元)
2.3最高限价:2.00万/年,三年6.00万元(其中1标段7000.00元/年,三年21000.00元;2标段13000.00元/年,三年39000.00元)
2.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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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考核情况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采购金额达项目预算金额6.00万元,本项目自然终止。

2.6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医用氧气(含液氧及瓶装氧):纯度≥99.5%(体积分数),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执行标准。供应商需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配备专职驾驶员及押运员(均需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DB11/T 1578-2025)。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同等法定证明。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厂家须持有****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氧(气态)”产品须具有国家药监部门核发的药品注册批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技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藏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需出具厂家授权书。

(3)配送要求:供应商如自行配送,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如委托配送,须提供配送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委托配送协议。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收到供应商资料时间为准)。

4.2获取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3)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前往****点击查看资产管理科(****点击查看新业务综合楼八楼)或将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命名文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收到的资料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比选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未报名成功,采购人不受理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递交地点:****点击查看新综合楼七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点击查看微信公众号”(https://www.****点击查看.cn/)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项

7.1供应商报名成功领取比选文件后,不参与现场比选活动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邮件或电话通知采购人。

7.2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3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并按报名顺序进行比选洽谈,同时进行二次报价。
八、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恩水路

电 话:0879-****点击查看342

8.2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老师

电话:0879-30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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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医院)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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