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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1、维护UPS用铅酸蓄电池,电压12V单体容量:100AH 蓄电池为自主生产,非OEM/ODM产品,含安装所需的相关连接线缆配电辅材等。
2、单节重量≥28.8KG,电池内部不得参杂有玻璃等影响电池质量和放电时间的杂质。
3、蓄电池端子具有防漏液保护设计,采用环氧树脂密封胶进行密封,增加O型圈进行端子部位密封加强有效防止电池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爬酸、漏酸问题。
4、蓄电池制造商响应国家环保节能要求,需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蓄电池质量要求:生产厂家具有获得中国铅酸蓄电池行业质量AAA级企业或质量星级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为保证蓄电池为原厂正品,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
7、其他服务:本项目蓄电池需与原UPS实现整体兼容,投标公司需对原UPS主机内部控制软件实行升级及相关电流等参数调整设置并现场电脑端读取相关运行数值并确认无误以保证更换后的正常运行并提供每年一次免费上门充放电测试服务并读取相关数值。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70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下附);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自拟)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省**市**区八一七中路602****点击查看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点击查看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点击查看
报价表 2025年9月5日
科室 | 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保卫处 | 12V100AH | 32节 | ||
3-3F | 12V100AH | 16节 | ||
3-5F | 12V100AH | 16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