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鄂尔多斯化工鄂尔多斯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9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化工**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化工**煤液化升级示范项目空分装置、煤气化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点击查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点击查看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00.000100 101.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点击查看01356、2028年12月22日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点击查看00022、2028年12月22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于清、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编号:F****点击查看00168) 曹立英、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编号:F****点击查看00029)
业绩 1、内****点击查看公司年产40万吨煤制乙二醇及30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内****点击查看公司、2017年2月
2、陕煤集团**化学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空分装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陕煤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0年4月
3、****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能源化工综合利用启动项目、****点击查看中煤****点击查看**公司、2008年8月
4、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煤制甲醇装置工程设计(后改为煤制气)、盛虹炼****点击查看公司、2017年2月
5、内蒙****点击查看公司煤制天然气二期项目工程设计、内蒙****点击查看公司、2018年4月
6、**心连心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绿色制造项目工程设计、河****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19年7月
7、河****点击查看公司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产业升级项目、河****点击查看公司、2018年2月
8、**华鲁****点击查看公司四期工程100万吨/年甲醇、**华鲁****点击查看公司、2014年10月
9、****点击查看园区煤油气**综合利用一期启动项目填平补齐工程180万吨/年甲醇联合装置总体设计和基础设计、****点击查看中煤****点击查看**公司、2017年3月
10、****点击查看**公司7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点击查看**公司、2012年2月
1、****点击查看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工程空分装置、空压站设计合同、****点击查看公司、2018.10
2、****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220万吨/年甲醇工程、****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17.10
3、****点击查看**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空分、气化装置EPC工程总承包、****点击查看**公司、2017.11
4、****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总体设计及配套甲醇工程设计、****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0.7
5、陕煤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气化装置EPC总承包、陕煤集团****点击查看公司、2020.4.3
6、****点击查看**公司供应与循环利用项目(****点击查看**公司煤洁净利用与CCS项目)、****点击查看**公司、2011.3
7、****点击查看**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总体院及基础设计、****点击查看**公司、2017.10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点击查看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潘凯之、朱剑锋(****点击查看782)、初文英(****点击查看836) 电话:0471-****点击查看778
邮箱:****点击查看@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点击查看.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