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1. 招标条件
本招****点击查看公司虎山33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点击查看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连行审备〔2025〕4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编制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虎山33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2、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虎山**,东临G30连霍高速,北临**大道。
2.3、建设规模:****点击查看公司虎山33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33MW。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光伏部分直流侧安装容量为41.72168MWp,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2.4、最高限价:8万元;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6、招标范围:在充分研究项目现状、总体规划及相关审批要求的基础上,****点击查看公司虎山33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编制《****点击查看公司虎山33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以及发包人需求、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2.7、质量标准: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5.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市**区**东路138号217室)。
5.3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 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拟报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招标代理经同意后,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处。
5.4报名费用: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时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点击查看0712
3、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路138号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联系人:杨洋
电话:199****点击查看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