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1日期间在河下镇礼珠村、河下村、**村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确认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土地座落:河下镇礼珠村、河下村、**村(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河下****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村委)。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492.2702亩。其中:水田245.081亩、旱地5.2375亩、果园58.7021亩、林地174.4632亩、养殖坑塘1.4807亩、****点击查看基地0.0699亩、工矿用地7.2358亩(见附件2)。
(二)青苗、树木、地面附着物等情况(见附件3)。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限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附件:1.拟征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汇总表(地面附着物等)
联系单位:****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分局
联系地点:**市**区仙女湖大道与迎仙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80米
联系人员:刘国华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368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