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大队采购技防设备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景区大队采购技防设备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5-07-18

招标详情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景区大队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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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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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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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 委托,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大队采购技防设备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景区大队采购技防设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89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逸 159****点击查看17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514-****点击查看8933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比选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WDZC-****点击查看006

项目名称:景区大队采购技防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36.57万

最高限价:36.57万,投标人按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同时单项标的物不得超过对应单项最高限价(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NB)180元/台;无线数显液位表(核心产品)1650元/台;安消摄像机、电梯网桥、宽带960元/套;****点击查看电站(10路)1300元/套;****点击查看电站(2路)600元/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3年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20%的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 http://www.****点击查看.cn/zwgk/2011-07/04/content_****点击查看747.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1)本比选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比选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请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5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点击查看(**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7月29日 下午14点至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9日 下午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6.570000 万元(人民币)


附件(1)
项目需求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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