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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点击查看**公司受**市**区自来水公示的委托,现将“**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区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区一水厂扩建工程项目
1.2建设地点:**市**区
1.3建设规模:**1组3.0万m3/d规模净水处理系统,包括二期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二期V型滤池;**6.0万m3/d规模排泥水处理系统,包括排泥排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机房;现状生产性建(构)筑物设备增容,包括药剂投加间、自用水泵房;辅助生产设施改造,包括现状变配电间扩容等。
1.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质量标准:合格
1.8项目性质:工程货物类
1.9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
2.3信用要求
****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点击查看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⑤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2.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其 他:(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须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2.6.1 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40%以上。
2.6.2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项目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和份额,并对声明函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文中“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其他要求: /
三、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
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
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
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 ①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文件要求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宜,并按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报**区人****点击查看监察大队备案; ②工程竣工结算(增值税)严格按照发票上载明的税率(征收率)据实结算,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包工情形。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
标函 25分 | 投标人业绩(3分) |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承担过单项合同规模不小于 3.0 万 m3/d净水厂项目(合同中必****点击查看水厂净水处理设备或自控或电气设备或测量计量仪表设备等类似设备)类似业绩金额不低于1800 万元得 3分,满分3分。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业绩要求执行。投标时须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企业资信(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每提供 1 个得 1分,满分3 分。 注:投标时须将证书扫描件和****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均可。 | ||||
企业实力9分 |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书: 1. 投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国****点击查看水厂处理工艺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涵盖设备管理、生产报表、加氯、加药、混凝、沉淀、滤池过滤、滤池反冲洗、****点击查看水厂控制系统功能项。每包含1项功能得1分,最高得6分;本项满分6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同一工艺段若有多个证书,得分只计 1 个。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证书查询网站截图(截图界面包含网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技术负责人(4分) | 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 注:投标时须将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具体缴纳期限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8 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否则不得分。 | ||||
拟派技术团 队人员(6分) | 投标人拟派技术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中具备机电工程类、给排水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市政工程类、环境工程类、自动化或自动化仪表、电力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不得少于 2 人得基本分 4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加 1分,最多加 2 分,满分 6 分。 注:同一专业名称的职称若有多个证书,得分只计 1 个,投标时须将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具体缴纳期限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8 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否则不得分。 | ||||
技术标(10分) | 主要施工方 法(2分)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 A、B、C、D 四类,A 类得1.5分(不含)-2分(含)分,B 类得1分(不含)-1.5分(含)分,C 类得0.5分(不含)-1分(含)分,D 类得0.5分以下,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或未提供的 0 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计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平均分。 | |||
确保工期与 质量的保障 体系与措施(2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工期与质量的保障体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 类得1.5分(不含)-2分(含)分,B 类得1分(不含)-1.5分(含)分,C 类得0.5分(不含)-1分(含)分,D 类得0.5分以下,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或未提供的 0 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计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平均分。 | ||||
确保安全文 明生产的管 理体系与措 施(2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体系健全、措施有效、可靠。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 类得1.5分(不含)-2分(含)分,B 类得1分(不含)-1.5分(含)分,C 类得0.5分(不含)-1分(含)分,D 类得0.5分以下,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或未提供的0 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计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平均分。 | ||||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障体系与措施(2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重点难点及保障体系与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符合本项目实际且合理可行、各项技术保障,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 A、B、C、D 四类,A 类得1.5分(不含)-2分(含)分,B 类得1分(不含)-1.5分(含)分,C 类得0.5分(不含)-1分(含)分,D 类得0.5分以下,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或未提供的 0 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计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平均分。 | ||||
售后服务方 案 (2 分) | 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保障能力有明确可行的“质量保障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方案中包括售后服务、培训组织方式,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故障排除时间应有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必须在合理时间内赶到现场并排除故障等;培训方案应具有针对性,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 A 类得1.5分(不含)-2分(含)分,B 类得1分(不含)-1.5分(含)分,C 类得0.5分(不含)-1分(含)分,D 类得0.5分以下,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或未提供的 0 分。 注:评委评审分类须对A类、D类和不通过的评审作出说明或理由,计分时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平均分。 | ||||
商务标(65分) | 1、经标函和技术标评审后,两项得分28分(含)以上的,且报价在控制价 85%-92%范围内的进入商务标评审,低于28分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K 值(K 值在 0.97、0.98、0.99、1.0、1.01招标人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即为*.***。) 2、偏差率计算方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百分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即为*.***%。) 3、报价得分:如果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价格得分=F-偏差率×100× E1; 如果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价格得分=F+偏差率 × 100× E2。,其中 F 为报价所占的分值(65 分);E1 是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0.5,E2= 0.3 , 扣完为止。 注:以上计算时均不扣除不可调整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1、未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 2、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3、投标人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中清单子目综合单价。 |
四、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五、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点击查看088 王工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