菖蒲镇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菖蒲镇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于 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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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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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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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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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电力通用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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菖蒲镇2025年****点击查看补贴政策清单
2025-04-17 16:37

序号

县级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补贴政策依据(文件、文号)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1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村级防疫员补助

****点击查看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印发**省村级动物防疫员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村级动物防疫人员

每人每年3600元

按县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 ****点击查看统计局 国****点击查看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局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点击查看统计局 ****点击查看储备局 ****点击查看调查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宜财农[2020]317号)

本乡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种植者

一县一标准稻谷补贴:普通农户69.94元/亩,规模户86.29元/亩

稻谷生产者申报,村级初核登记汇总公示报乡镇,****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依据乡镇报送面积,测****点击查看财政局,财政局依据农户面积和补助标准计算农户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资金到农户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3

**县人社局

城乡居保基本养老金补贴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点击查看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安****点击查看保障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岳政办秘〔2021〕7号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县级标准:(176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9)/月/人

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

****点击查看银行卡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4

**县人社局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点击查看林业局 ****点击查看财政厅 安****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20〕23号)

符合补贴条件的护林员

每人每月650元

在乡村考核合格基础上,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分上半年和下半年)

0556-****点击查看889

5

****点击查看教育局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19〕646号)

到人(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点击查看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点击查看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点击查看学校通过相关部门系统数据比对确认

****点击查看教育局分学期统一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6

****点击查看教育局

学前教育资助

《****点击查看财政厅 ****点击查看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357号

到人(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500元/人/学期

****点击查看学校通过相关部门系统数据比对确认

****点击查看教育局分学期统一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7

****点击查看卫健委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一个男孩或者两个女孩,标准:960元;一个女孩标准:120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8

****点击查看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伤残标准:7440元;死亡标准:960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9

****点击查看卫健委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只有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20元一个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0

****点击查看卫健委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其他

****点击查看基金会专项基金项目文本

全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

根据《****点击查看基金会专项基金项目文本》逐级申报。

村级申报、乡镇复核、县级确认、市级初审、省级审核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1

****点击查看卫健委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其他

2016****点击查看政府出台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按照生育政策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发生死亡或三级以上残疾;年满60周岁且有本县户籍,经鉴定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或轻度失能。

一级400元/月二级300元/月三级200元/月

村级申报、乡镇复核、县级确认、市级初审、省级审核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2

****点击查看卫健委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其他

2016****点击查看政府出台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父母户口均为农业户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节育手术对象或二女绝育对象,参加年度**统一高考、被国家计划内招生统一录取,考入一本、二本且户口在本县的学生家庭

本科及以上:1000元/年

村级申报、乡镇复核、县级确认、市级初审、省级审核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3

****点击查看乡村**局

光伏扶贫收益资金

(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8〕25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20〕13****点击查看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将****点击查看电站项目纳入国家规模范围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16号)

脱****点击查看电站发电国家补贴收益,发放到户

基准电价0.3844
原小水电管辖并到国网补贴1元/度
2015-2016年建设的,补贴是0.98元/度
2017年以后建设的,补贴是0.85/度

****点击查看公司向省级申请我县已****点击查看电站的发电收收益补助资金,****点击查看财政局财政结转机构账户,****点击查看乡村**局联合各乡镇造册发放到位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按月分批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4

****点击查看乡村**局

雨露计划扶贫补助资金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 106号)《****点击查看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学生,发放到户

1500元/学期/人

学生本人凭申请表、学籍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到所在村申请,经村、镇、县乡村**局审核并公示,****点击查看财政局根据补助清单进行发放。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学期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5

****点击查看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1、关于印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及救助办法》和《**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岳民办〔2022〕22号);2、《****点击查看政府关于提高**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岳政秘[2023]89号)

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每人每月740元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县局备案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6

****点击查看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关于印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及救助办法》和《**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岳民办〔2022〕22号);2、关于印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民社救字〔2023〕56号);3、《****点击查看政府关于提高**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岳政秘[2023]89号)

符合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4个基本条件的对象

农村低保:A、B、C三类对象月平均补差,实行“差额补助+分类增发”,其中,A、B、C三类对象月人均差额补助标准分别为480元、360元、320元,对符合增发低保金政策的,按家庭所保障类别分别按月给予30%、20%增发低保资金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县局备案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7

****点击查看民政局

临时救助

关于印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及救助办法》和《**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岳民办〔2022〕22号)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参照救助对象类型、困难原因、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审批,县局备案

****点击查看银行卡打卡发放

及时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8

****点击查看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电费补助资金

《****点击查看物价局关于“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的补充通知》(皖价商[2013]75号)

特困人员家庭

5.65/月

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19

****点击查看民政局

低保水电费补助资金

《****点击查看物价局关于“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的补充通知》(皖价商[2013]75号)

低保户

5.65/月

乡镇造册,县局审核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0

****点击查看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关于印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岳民事(2023)3号);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宜民务函〔2025〕1号)

具有**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除外)及监测对象中的残疾人

94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县级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1

****点击查看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1、关于印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岳民事(2023)3号);2、《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民务函〔2025〕1号)

具有**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94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县级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2

****点击查看民政局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散居孤儿不低于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71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3

****点击查看民政局

80周岁以**龄津贴资金

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本地户籍,年满80周岁老年人

80-99周岁3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300元/月/人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4

****点击查看事务局

伤残人员伤残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点击查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到人

年标准:因战一级 131880、因公一级 124164、因病一级 116736;因战二级 119340、因公二级 109932、因病二级102852;因战三级 104712、因公三级 95688、因病三级 87108;因战四级 85824、因公四级 75324、因病四级 67284;因战五级 67032、因公五级 56988、因病五级 51444;因战六级 52368、因公六级 48180、因病六级 39564;因战七级 39084、因公七级 33996;因战八级 24672、因公八级 21960;因战九级 20484、因公九级 16008;因战十级 14400、因公十级 11964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复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5

****点击查看事务局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妥善解决红军失散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民〔1986〕优44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红军失散人员,到人

每人每年41256元,分摊到每月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6

****点击查看事务局

三属定期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到人

年标准:烈士遗属41856、因公牺牲军人遗属34956、病故军人遗属 31968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7

****点击查看事务局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在乡老复员军人,到人

年标准:抗战时期26201、**时期25401、建国后25221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8

****点击查看事务局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财政
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
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到人

每人每年9888元,分摊到每月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29

****点击查看事务局

参战退役军人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
军人,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
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 8023 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

每人每年10644元,分摊到每月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30

****点击查看事务局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到人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补助720元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31

****点击查看事务局

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老年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到人

每人每年8772元,分摊到每月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32

****点击查看事务局

老党员生活补贴

《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117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4〕10号)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到人

年标准:抗日战争时期入党11976、**战争时期入党10824、已享受抚恤补助600

个人申请、县级受理审核审批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33

****点击查看事务局

义务兵优待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民优函〔2014〕288号、《关于下拨2024年度优待资金的通知》(岳财社〔2024〕163 号)

义务兵家庭、到户

2024年度优待标准为16525元(2023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70%)。优待范围、优待面及相应优待标准分别为:义务兵家属优待面为100%,优待标准16525元,其中在**、新****点击查看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优待标准为33050元;

征兵部门提供征集情况,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发放

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56-****点击查看889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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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电力通用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电力通用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岳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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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电气设备,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17.45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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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