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源**乡****点击查看公司向我单位提出**省****点击查看水库淹没区供水管道迁改及百里镇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临时使用草原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的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省****点击查看水库淹没区供水管道迁改及百里镇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拟临时使用草原的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草原申请人名称:**源**乡****点击查看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省****点击查看水库淹没区供水管道迁改及百里镇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迁改川口东庄至杨新庄村段供水管线6.20km,****点击查看水厂至川口东庄段原设计PVC管道6.62km,同步更换、**检修阀井/泄水阀井15座、排气阀井7座、镇墩35座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批准单位名称:****点击查看(平交复〔2025〕5号)
拟使用草原面积:**省****点击查看水库淹没区供水管道迁改及百里镇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拟临时使用草原0.1740公顷(折合2.6100亩)。其中,拟临时使用百里镇川口村0.0642公顷、杨新庄村0.1098公顷。
拟使用草原情况:草原类型为温性草原,地类为其他草地,草原权属为村集体使用。
拟使用草原用途:供水管网改迁等。
公示提示: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对申请单位拟使用草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点击查看中心提出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注明异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电话0933—****点击查看591。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原手续。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中心
2026年8月20日